行業新聞
零售商緣何頻頻成被告
記者日前從法院了解到,涉及知識產權的各類糾紛和訴訟顯現越來越復雜的局面,其中一個現象需要引起特別關注:一些零售商以被告身份頻頻卷入商標侵權案的糾紛之中。
企業維權的觸角越來越長
近日,慈溪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十余起商標權人訴當地多家零售商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這些零售商在接到法院的傳票后頗感無奈和委屈:被控侵權產品皆從正規市場進貨,有合格證書,為何仍然卷入涉假糾紛?
本案原告為我國Z大的軸承企業,其所擁有的“ZWZ”商標被工商部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該企業在起訴狀中稱,慈溪一些零售商涉嫌銷售假冒“ZWZ”商標的軸承,已構成對其商標專有權的侵犯,要求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一家在千里之外的大型企業為何不計成本跑到南方起訴小小零售商呢?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委員會委員胡維朗向記者介紹說,近年來,商標權、專利權等被侵犯的現象頻繁發生,一些企業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系列打假維權活動。與幾年前相比,其維權的觸角越來越長,從原先的生產商擴大到批發商,現已開始延伸到零售商。他表示,被侵權企業之所以盯住零售商,一個重要原因是,侵權的生產企業大多躲身于幕后,很難尋找,在前臺的就是零售商。從客觀上講,如果打掉了侵權產品的市場,侵權的生產企業就無法生存。
零售商成了“陪綁”
零售商在商標糾紛中頻頻成為被告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在不少相關訴訟的后面隱藏著復雜的糾紛。在許多商標案中,零售商雖然是被告,但原告真正要告的卻是涉嫌侵權的生產企業,可以說,這個時候零售商只是“陪綁”。胡維朗向記者介紹了他曾代理過的一個案子:寧波某專業生產五金工具的企業擁有某商標權,但有一家外地企業屢屢冒用其商標生產同類產品,他分析了案情后,到寧波某市場購買了兩件假商標產品,然后向寧波法院起訴,外地那家生產企業因此成為被告,并不得不到寧波應訴。胡維朗解釋說,很顯然,原告的真正目標是冒用其商標的外地企業,起訴零售商只是一種訴訟技巧,因為一個企業到外地打官司,訴訟成本會非常高,而且可能遭遇各種各樣的干擾。
據了解,由我市企業作為原告、且由我市法院審理的所有涉及零售商的商標侵權案,其中四成左右與這個原因有直接關系。
嚴格把關,避免陷入糾紛
零售商卷入商標糾紛案,主要問題出在進貨環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生產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屬于侵權行為,需要承擔賠償損失等責任。
如何避免卷入糾紛呢?法院知識產權庭的法官給出的忠告是,作為銷售者,必須嚴把進貨關,盡到避免知識產權侵權的合理注意義務,如必須要求對方出具商業稅務發票或增值稅發票、購貨合同和支付憑證,以證明自己銷售的商品具有“合法來源”。另外,對上一級銷售商的資質、商品商標注冊證等必須進行審查和備案。審查的內容應當包括查驗供貨者生產經營許可執照、認證標志及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的使用權證、檢驗報告、合格證書、商標注冊證明等,從而確認產品提供者所提供的產品確系合格的生產者生產,產品上標示的商標等各項標志系有權機關核準頒發。(寧波日報)
企業維權的觸角越來越長
近日,慈溪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十余起商標權人訴當地多家零售商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這些零售商在接到法院的傳票后頗感無奈和委屈:被控侵權產品皆從正規市場進貨,有合格證書,為何仍然卷入涉假糾紛?
本案原告為我國Z大的軸承企業,其所擁有的“ZWZ”商標被工商部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該企業在起訴狀中稱,慈溪一些零售商涉嫌銷售假冒“ZWZ”商標的軸承,已構成對其商標專有權的侵犯,要求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一家在千里之外的大型企業為何不計成本跑到南方起訴小小零售商呢?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委員會委員胡維朗向記者介紹說,近年來,商標權、專利權等被侵犯的現象頻繁發生,一些企業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系列打假維權活動。與幾年前相比,其維權的觸角越來越長,從原先的生產商擴大到批發商,現已開始延伸到零售商。他表示,被侵權企業之所以盯住零售商,一個重要原因是,侵權的生產企業大多躲身于幕后,很難尋找,在前臺的就是零售商。從客觀上講,如果打掉了侵權產品的市場,侵權的生產企業就無法生存。
零售商成了“陪綁”
零售商在商標糾紛中頻頻成為被告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在不少相關訴訟的后面隱藏著復雜的糾紛。在許多商標案中,零售商雖然是被告,但原告真正要告的卻是涉嫌侵權的生產企業,可以說,這個時候零售商只是“陪綁”。胡維朗向記者介紹了他曾代理過的一個案子:寧波某專業生產五金工具的企業擁有某商標權,但有一家外地企業屢屢冒用其商標生產同類產品,他分析了案情后,到寧波某市場購買了兩件假商標產品,然后向寧波法院起訴,外地那家生產企業因此成為被告,并不得不到寧波應訴。胡維朗解釋說,很顯然,原告的真正目標是冒用其商標的外地企業,起訴零售商只是一種訴訟技巧,因為一個企業到外地打官司,訴訟成本會非常高,而且可能遭遇各種各樣的干擾。
據了解,由我市企業作為原告、且由我市法院審理的所有涉及零售商的商標侵權案,其中四成左右與這個原因有直接關系。
嚴格把關,避免陷入糾紛
零售商卷入商標糾紛案,主要問題出在進貨環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生產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屬于侵權行為,需要承擔賠償損失等責任。
如何避免卷入糾紛呢?法院知識產權庭的法官給出的忠告是,作為銷售者,必須嚴把進貨關,盡到避免知識產權侵權的合理注意義務,如必須要求對方出具商業稅務發票或增值稅發票、購貨合同和支付憑證,以證明自己銷售的商品具有“合法來源”。另外,對上一級銷售商的資質、商品商標注冊證等必須進行審查和備案。審查的內容應當包括查驗供貨者生產經營許可執照、認證標志及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的使用權證、檢驗報告、合格證書、商標注冊證明等,從而確認產品提供者所提供的產品確系合格的生產者生產,產品上標示的商標等各項標志系有權機關核準頒發。(寧波日報)
發布時間:2011-05-03